呼中区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下辖的一个县级行政区。位于中国大兴安岭伊勒呼里山北坡,呼玛河中上游地区,地理座标为东经122°39′30″-124°21′00″,北纬51°14′40″-52°25′00″。北与漠河县、塔河县接壤,南至伊勒呼里山分水岭与松岭区和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相邻,东与新林区相连,西与自然保护区和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左旗交界。全境东西宽115千米,南北长125千米。总面积为7419.99平方千米(含自然保护区) [1] 。 下辖呼中镇、呼源镇、碧水镇、宏伟镇四个乡镇,总人口56935人(2010年)。作为政企合一的呼中林业局是中国大型工业企业,木材生产居中国第二位。2014年呼中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.29亿元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904万元。先后有40余项工作受到国家、国家林业局、省、地的表彰, 2010年被省授予“十佳和谐企业”称号;2012年荣获国家级森林防火先进单位,2015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[2] 。2015年注册“中国最冷小镇”标识截至2014年,呼中区共有区级以下行政区呼中镇、碧水镇、呼源镇和宏伟镇4个镇。人民政府政府驻地设在呼中镇,呼中镇辖2个社区,碧水镇辖1个社区,呼源镇辖1个社区,宏伟镇辖1个社区
呼中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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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